本站訊 2015年4月28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稱,從5月1日起,廣東(不包括深圳)企業職工最低工資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新標準正式執行。
據介紹,新調整后的廣州最低工資標準為1895元人民幣(下同)/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珠海最低工資標準為16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5.8元/小時。佛山、東莞、中山最低工資標準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小時。
廣東省人社廳要求各類用人單位嚴格落實最低工資規定,完善工資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招用和留住企業發展所需人才。同時,希望廣大勞動者監督企業落實規定,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廣東省人社廳表示,將在新標準開始施行后,開展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專項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新標準。
目前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水平在廣東全省最高。據悉,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18.5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