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7日、28日,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公司法律事務部主任彭勝鋒律師應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邀請,以校外導師的名義前往香港律師事務所、香港高等法院及香港中文大學等單位考察交流。此次同行的還有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曾二秀等領導和其他校外導師,一行共12人。期間,考察團考察了香港大律師事務所,旁聽了香港高等法院庭審,訪問了香港中文大學。此次考察雖然行程緊湊,時間短暫,但開闊了眼界,拓寬了視野,啟迪頗多。
【到香港大律師事務所考察】
圖為考察團考察香港大律師事務所
27日,考察團考察香港大律師事務所,該所謝英權大律師熱情地接待了考察團。通過交流,考察團深入了解了香港的律師制度。
香港律師制度承襲了英國的傳統,分為大律師和事務律師兩種。就大律師稱謂,在大陸,大律師一般系指對有一定執業年限,取得一定成就的律師的尊稱,而在香港,大律師又稱為出庭律師,是專門從事訴訟的律師。事務律師一般從事非訴業務和支持訴訟工作,不得從事訴訟業務。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經過實習后,可自由選擇做大律師或做事務律師。在香港,大律師、事務律師進行分類管理,大律師公會負責大律師管理事務,律師公會負責事務律師管理事務。大律師公會的費用由大律師“攤派”,其應繳的費用不菲。年青律師如選擇做大律師,在開始幾年是非常艱難的。據說,選擇做大律師的,一般是家庭條件比較好的,或者社會資源比較豐富的。
大律師們可以單獨執業,也可以幾個人合租辦公室,共同分攤費用。大律師不能直接向客戶承攬業務,其業務來自事務律師的轉介紹,大律師的律師費由事務律師直接與客戶談妥。由于不須直接面對客戶,一間大律師事務所沒有會客室,沒有洽談室。每個大律師各自有一間單獨的辦公室,辦公室內堆滿了由事務律師轉來的大量案卷。大律師之間是相互獨立的,同一間律師事務所的大律師可以接受同一案件的不同當事人的代理,這與國內的律師利益沖突制度是恰恰相反的。
【旁聽香港高等法院庭審】
圖為香港高等法院
28日,考察團前往香港高等法院參觀和旁聽庭審。香港高等法院位于香港金鐘繁華商業中心,法院門口沒有任何警戒,任何人無須登記、檢查,即可自由出入。法院大堂入口的陳列架上擺放了多種訴訟指引小冊子,供來訪人員免費取閱。大堂的公告欄內公告了各法庭當天公開審理的案件情況,包括案件名稱、案由、主審法官、是否公開開庭等信息。大堂右邊是法庭電梯入口,安排有專人提供指引。
考察團選擇了一個9點開庭的建筑工程糾紛案件作為旁聽案件。法庭位于一審判大樓的14樓,14樓共有4個法庭,法庭外面是一個大廳,大廳內是一排排座椅,方便前來聽庭的人員在庭前休息、等候。考察團8:40到達大廳時,大廳已經有律師等候開庭,該律師向考察團介紹,其為考察團即將旁聽的案件代理律師,該案已經連續開庭15天,這讓人不禁暗暗敬佩香港法官對案件審理的審慎、耐心及細致的態度。
隨后,考察團進入法庭,法庭的背景色是黃色,法官席在法庭出入口的左側,法官席的前面依次是書記員席、當事人及律師席、音控室(或被告人席)。法官席左前方是證人席(鑒定人席),法官席右前方是證據幻燈片展示區。
在開庭前15分鐘,各方當事人、代理律師陸續到庭。律師在庭前換上律師袍,戴上假發,將案卷材料分類擺放好。在香港法庭,法官和律師都要穿上長袍,戴上假發。穿長袍、戴假發的傳統是因為上述裝束可以遮掩律師的年齡、性別、衣服上區別,使法官對每個律師都一視同仁,更加公正地審判案件。
本次庭審共有3個書記員,主書記員坐在法官席正前方,最靠近法官席位置。在主書記員的前面,并排坐著兩位書記員,帶著耳機,盯著電腦,負責錄音。本案的鑒定人也在庭前到庭,坐在鑒定人席上。整個庭前準備活動安靜有序。正對法庭入口的墻上掛有一掛鐘,當指針指向9點整時,法官席旁邊的門吱吱吱地響了三聲,聽到響聲,法庭內所有人員全部起立,迎接法官的到來。法官進入法庭后,全體人員一起向法官鞠躬,待法官入座后,才坐下。
由于考察團旁聽的案件屬于審理中的案件,法官直接進入審理程序。由一方律師詢問鑒定人,同時展示證據。律師出示證據和鑒定人發問須站立。法官審理案件,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嚴肅,語氣平和,有時會講一兩句幽默的話,引起大家會心一笑。整個庭審過程平和有序,沒有劍拔弩張。
庭審中,旁聽人員及庭審參加人員可以自由出入法庭,不須向法官報告,更不用法官批準。進出法庭時,面對法官鞠躬,表示對法官的尊重。庭審過程全程錄音,書記員無須記錄。
圖為考察團在香港中文大學考察交流的現場
為期兩天的考察,考察團一行除了拜訪香港大律師事務所、參觀香港高等法院及參與香港高等法院庭審活動以外,還參觀了香港中文大學,深切感受了不同于大陸的大學氛圍和文化氣息。通過兩天的交流,彭勝鋒律師表示獲益匪淺。雖然只是短短兩天的考察,但深入了解了香港的司法制度、律師制度以及大學的文化氛圍等,不僅拓寬了視野,也為以后香港與大陸之間法律服務的對接和合作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