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電子商務公司的創始股東(下稱委托方)將持有該公司36%的股權以50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某投資公司。雙方約定,股權轉讓款分三期支付,某投資公司于股權轉讓協議簽訂生效后5個工作日支付2500萬元,于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1500萬元,于2017年5月1日前支付1000萬元。某投資公司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按股權轉讓款的萬分之日五支付違約金;逾期20天仍未支付的,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某投資公司支付未付股權轉讓款20%的違約金及賠償損失。雙方還約定了股權變更登記,委托方將部分股權轉讓款注入電子商務公司用于補繳注冊資本、計入資本公積,業績承諾,股權回購等條款。
因某投資公司未支付第二期、第三期股權轉讓款2500萬元,委托方委托本律師團隊代理上述股權轉讓糾紛案,代理事項包括:代為與某投資公司協商解除相關糾紛、提起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