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訊 近日,廣州市律師協會第八屆知識產權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會議明確了知識產權委員會的主要功能和作用,并布置了本屆知識產權委員會的工作任務。會上,各委員就如何開展本屆知識產權委員會的工作,各抒己見,發表了各自的主張和看法。彭勝鋒律師就知識產權委員會應如何指引律師辦理商業秘密案件等事項,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會議結束后,知識產權委員會承辦的第19期嶺南知識產權沙龍開始舉行,主題為《知識產權案件的“三審合一”》。此次沙龍邀請了暨南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徐瑄教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黎熾森、副庭長莊毅、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蘇國生等嘉賓出席。
活動中,與會嘉賓分別就知識產權案件“三審合一”制度,及如何推進“三審合一”制度實行,發表了各自的觀點。彭勝鋒律師就如何把握商業秘密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及商業秘密刑事案件與普通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是否應當統一等問題,與天河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蘇國生庭長進行了探討,并交換了各自意見和看法。
對于知識產權案件“三審合一”的制度,從2006年開始,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已實行知識產權案件“三審合一”試點,在審判實踐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2013年元月起,廣州市兩級法院將全面啟動該制度的改革試點,即涉及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全部統一由知識產權庭審理,改變原來各類案件分屬于各個不同業務庭審理的審判方式。由于知識產權審判的專業性、特殊性,由不同的審判庭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存在對知識產權專業問題尺度把握不統一等弊端,不利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和裁判尺度的統一。現實行“三審合一”制度,不僅能有效地節約訴訟資源,且對于當事人的權益的爭取也多了一層制度上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