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訊 12月17日下午15點,于深圳市寶安區松崗法庭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廣州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訴深圳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彭勝鋒律師作為廣州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師,出庭參加了庭審。
庭審中,經過長達兩個多小時的與法官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溝通,最終爭取到對我方當事人有利的調解方案。
因對方公司現已倒閉,對于尚欠我司幾十萬元的貨款,雖已達成調解協議,但對方公司對該項貨款的實際履行能力尚且存在懸念。彭律師正是考慮到這一點,故在調解方案中首先要求對方公司在年底支付約定款項,如若不予履行,則下月初即刻申請強制執行,對先前申請財產保全的對方公司的機器設備等先行予以拍賣清償,如若拍賣數額不足以支付拖欠貨款,再根據深圳的司法習慣,追加對方公司股東(對方公司為自然人獨資公司)的連帶責任。調解方案的簽訂,首先達到對這筆貨款司法確信的效果,無需經過庭審舉證質證予以證明,提高了訴訟效率;其次一旦對方不予履行調解方案的約定事項,我方即刻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為當事人早日實現該項債權提供了契機,由此也推進了此筆貨款的催收進程。此案進展情況,本站將繼續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