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訊 日前,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接受廣州某幼兒園出資人之一黃某的委托,指派彭勝鋒律師就該幼兒園出資設立過程中,各出資人之間就出資款項等問題引發的糾紛一案擔任代理人。
根據委托人黃某陳述,黃某于2011年12月份,與其他兩位出資人王某、張某簽訂了《合伙經營幼兒園協議書》,就三人共同出資設立廣州某幼兒園事宜進行了約定;2012年7月份,因其中一位出資人王某改變主意,經黃某、張某同意,將原協議中約定的股權轉讓給了第三人謝某、李某;2012年8月份,黃某、張某與謝某、李某重新簽訂了《合伙經營幼兒園協議書》,約定黃某占股權40%;張某占30%;謝某與李某共同占有30%的股權。2012年9月1日,其共同籌建的廣州某幼兒園正式運營。因幼兒園尚處于運營初期階段,暫未開始盈利,謝某、李某在未與黃某協商的情況下,起訴黃某以及幼兒園,以幼兒園未達合同約定情況、且黃某獨占幼兒園經營管理權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抽回出資。
接受委托后,彭勝鋒律師第一時間前往該幼兒園,對該幼兒園的設立、財務管理、行政管理等所有運營情況進行了詳細了解,在充分了解其所有出資人合作細節的基礎上,從專業的角度向委托人分析了本次訴訟的焦點問題,同時向委托人說明了其應對思路。在得到委托人黃某的充分認可情況下,彭勝鋒律師著手準備應訴材料,對這場訴訟充滿信心。本案的后續進展情況,本站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