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訊,近日,新加坡某環保產品公司(下稱“新加坡公司”)因急需采購一批太陽能環保路燈,與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代理協議,聘請彭勝鋒律師團隊代其與太陽能路燈生產商進行洽談,提供起草、審查合同、律師見證等法律服務。
本律師團隊接受委托后,對新加坡公司與生產商訂立的合同意向書進行了審查,發現合同中并沒有約定保護條款。為了保護新加坡公司的權益,本律師團隊對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并增加了質量保證金等保護公司的條款。經過多次和生產商交涉,最終確定了合同的全部內容。在本律師團隊的見證下,雙方代表已簽署了正式的《銷售合同》,且生產商承諾:若新加坡再有需要,將按同等條件出售。至此,新加坡公司在解決燃眉之急的同時,亦為公司后續業務的開展鋪好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