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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虛假姓名簽欠條 巧用證據現原形
    發布時間:2016-12-22【打印本頁】【關閉窗口】

    剛開完庭,一打開手機,一條短信映入眼簾,“彭律師,您好!我是您對方當事人許陽(注:為保守秘密,本文中所提及的當事人均為化名)委托的律師,關于拖欠您當事人立銘公司貨款的事情,我們愿意和您協商解決。”

    許陽拖欠立銘公司貨款案,是我在半年前就已經接受委托的案件,該案一波三折,一直沒有進展。看到對方律師發來的短信,我知道案件終于出現重大轉機,勝利在望了。這時,辦理該案件的點點滴滴,像播放電影一樣,在我的腦海里浮現出來:

    立銘公司曾是我的法律顧問單位,后來因為拆遷,廠區搬遷到南海與三水交界處,離廣州頗有一番距離。因為路途遙遠,我們不再做立銘公司的法律顧問。立銘公司請了當地的一名律師做顧問,他們碰到棘手的法律問題時,有時也向我們咨詢一下,作為老客戶,我們也樂意解答,這樣一來一往,雙方一直保持著聯系。

    半年前的一天,立銘公司李小姐打來電話,焦急地述說,和他們合作了幾年的客戶許陽,拖欠了他們近30萬元貨款,出具了欠條。現在許陽下落不明,經多方打聽,發現許陽的真名叫許梅,和他們合作時一直用許陽這個假名字。他們委托律師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說證據不足,不予受理。立銘公司希望我們幫他們出出主意,想辦法把貨款追回來。

    根據立銘公司的介紹,許陽的名字是假的,欠條上的名字是許陽,就算找到了許梅,也沒辦法證明欠條是許梅寫的。另外,茫茫人海,到哪里去找許梅呢。案件初步看來是個無頭案,無從下手。但直覺又告訴我,許陽與立銘公司合作了幾年,肯定有蛛絲馬跡,只要找到許梅,就有突破的可能。

    接下來,我們約李小姐面談,詳細了解了他們與許陽的合作經過。從中,我們了解到許陽的丈夫黃某在廣州番禺有一間廠。根據這一線索,我們逐步掌握了許陽夫妻的真實姓名、身份、聯系電話、在廣州的居住地址等信息。

    緊接著,我們向許陽郵寄了一份措詞嚴厲的律師函,指出她使用虛假名字出具欠條,涉嫌詐騙。要求她限期歸還欠款,否則向公安機關報案。

    律師函寄出第三天,我們接到自稱是許陽老公的一名男子的電話,他承認許陽欠了立銘公司貨款,但是貨款的金額不對,還有立銘公司的貨物有嚴重的質量問題,他們要求扣除十余萬元貨款。立銘公司對許陽丈夫的說法予以了否認,我們要求許陽來律師所面談,許陽一直避而不見,案件陷入了僵局。

    案件的難點在于,我們雖然掌握了許陽的真實姓名(許梅)等信息,但是許梅與許陽是否是同一人,欠條上許陽的名字是否系許梅所寫等關鍵事實,尚沒有證據證明。憑現有證據到公安機關報案,或去法院起訴,不受理或敗訴的風險很大。打破僵局的唯一途徑,是繼續尋找證據。必須找到知道許陽真實姓名的人來作證!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立銘公司提供線索,我們終于收集到了相關證人證言。

    根據經驗,我們收集的證據,已經符合公安機關受理案件的條件,我按捺不住興奮,連夜寫好了報案書。至此為此,案件走向基本明朗,報案的事情,交給助手去完成即可。只要公安機關受理了案件,案件調查工作由公安機關負責,收集相關證據則相對容易得多。

    果然,事情進展很順利,公安機關很快受理了案件,并啟動調查程序。許陽聽聞公安機關受理了案件,也委托了律師。于是便有了對方律師向我方發短信,請求與我方協商解決貨款支付事宜的一幕。

    不管雙方是否能夠協商解決,不管案件是否能夠以詐騙罪立案,有一點非常清楚,在公安機關的調查下,許梅不得不承認欠條上許陽的簽名系她所為。無論如何,她已逃脫不了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辦案心得:

    本案的難點在于,剛開始,沒有證據證明欠條上“許陽”的簽名系許梅所為,許陽的真實身份沒有查明。正因為證據不足,公安機關對立銘公司的第一次報案沒有受理。事后,案件能夠取得重大進展,主要歸結于以下因素:1、不管案件有多難,都不要放棄,不被困難所嚇倒;2、確定案件突破方向,至關重要;3、根據突破方向,能夠善于向當事人發問,善于從當事人的交流中捕捉證據線索,根據證據線索收集證據;4、對案件的走向、結果,能夠預判、掌握,如:能夠把握公安機關受理案件的條件,案件走向給對方當事人施加的影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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