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合同主體、標的和數量,缺失上述必備條款的合同沒有成立。本案中,王某雖然將入股款支付給了鐘某,但雙方之間對入股比例存在爭議,現有證據無法證明王某的入股比例。入股比例為合同的數量條款,為合同必備條款。本案因入股比例無法確定,雙方之間的入股合同沒有成立。MORE>>
2018-08
2014年5月29日,薛某的居民身份證遺失。其到上海公安機關辦理掛失手續,并于次月辦理領取了新的身份證。
2016年10月起,薛某多次收到銀行的短信、客服電話,通知薛某進行銀企對賬。經了解,有人以其遺失的身份證在廣州登記成立廣州賓某貿易有限公司(下稱“賓某公司”),將薛某登記為賓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
2016年12月7日,薛某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該公司的工商登記。MORE>>
2018-08
在訴訟過程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為逃避債務,偷偷將公司辦理了注銷登記,對此,法院與原告均不知情。待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才發現被執行人已經在訴訟期間注銷,此時,案件程序該如何進MORE>>
2018-07
一、案情簡介葉某、候某是夫妻,江某系葉某、候某前女婿(注:江某與其女兒于2016年7月離婚)。葉某、候某稱江某借用其名義,用其宅基地做抵押,向銀行貸款70萬元,貸款期限5年,還款方式為每月等額本息還款。2015年9月25日,70萬元貸款匯入葉某的賬戶后,由銀行扣劃轉入了江某朋友鐘某的賬戶內。葉某、候某稱申請貸款的資料均由江某準備,其沒有看相關資料,只有配合江某在貸款資料上簽字。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注:2016年5月除外),江某逐月向葉某貸款賬戶存入本息方式歸還貸款。江某否認其以葉某、候某名義MORE>>
2018-06
【案情簡介】 廣州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集團公司”)原系原告廣州某農工商聯合公司(下稱“農工商公司”)的下屬企業。1994年,農工商公司與集團公司分立。1998年8月,農工商公司與集團公司就歷史遺留債務簽訂《協議書》。雙方約定,集團公司分擔1996年至1998年13位民辦教師的3MORE>>
2018-06
【案情簡介】 陳某某向浙江某紡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紡織品公司)購買面料,2015年9月3日,雙方簽訂《付款協議書》,約定陳某某拖欠紡織品公司面料款341633元,如陳某某在2016年8月1日前支付161216元,紡織品公司同意陳某某不用支付余款180417元;如陳某某未在2016年8月1日前足MORE>>
2018-05
【案件簡介】 2012年10月10日,廣東綠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綠維公司)與惠州福和紙業有限公司(以下稱福和公司)簽訂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書,由綠維公司就福和公司三十五噸鍋爐進行合同能源管理專項節能服務,綠維公司負責節能項目的論證、設計、設備購買、施工、調試、運營MORE>>
2018-05
【案情簡介】 張某、李某等十名當事人分別來自于海南、福建、武漢等地。為了抓住奶茶加盟的熱潮,先后來廣州進行品牌考察。經過了解、試喝等,最終都選擇了廣州某餐飲有限公司(下稱“A餐飲公司”)的B品牌奶茶進行加盟。張某、李某等分別與被張某、李某等A餐飲公司簽訂《MORE>>
2018-05
【案情簡介】 2012年4月,原告伍某與被告張某達成共同出資經營餐飲行業的計劃。2012年4月20日,原、被告與陳某、王某(化名)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共同租賃廣州市某區2號商鋪作為經營地址。2012年4月27日,原告伍某與被告張某經協商后簽訂了《合作經營協議書》,該協議MORE>>
2017-09
【案情簡介】 原告:香港A公司被告一:廣州B公司被告二:佛山C公司第三人:廣州D公司第三人:臺灣E公司2003年10月21日,香港A公司與廣州B公司、佛山C公司以及臺灣E公司共同簽訂了《合資經營廣州D公司合同》。2003年11月1日,廣州市荔灣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批準上述四家MORE>>
2017-09
【案情簡介】 2013年4月20日,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股權轉讓資深律師彭勝鋒接受趙女士(化名)的委托,就其與陳某(化名)股權轉讓糾紛一案,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趙女士的陳述,2012年5月,其與陳某、劉某(化名)共同投資成立了“白云酒店***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簡稱“白云公司”),趙女MORE>>
2017-09
【案情簡介】 2013年3月20日,廣州股權資深律師彭勝鋒,接到陳某(化名)的咨詢,就其與另外兩位出資人一起出資設立的“廣州市××幼兒園”(以下簡稱“廣州幼兒園”)的出資份額轉讓僵局問題,提出了專業的代理方案。在聽取彭律師的分析和建議之后,咨詢人陳某立刻與彭律師辦理了委MORE>>
2017-09